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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文字作品著作权代理如何选?

作者:徐州邦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5 08:27:30

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软件著作版权

开发软件,经常要研究、参考他人已存在的软件,研究、参考他人软件的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所谓的“还原工程”方法。从版权法的原理来看,只有IDEA的表达受版权保护,而IDEA本身不受保护,所以关键是要把握住还原的结果只能是IDEA而不能是IDEA的表达。软件开发企业进行“还原工程”务必要十分谨慎,以免误入他人权利的领地。一旦被指控侵权,合理的辩解一般有两个,其一是想办法证明自己的软件与他人的软件有本质差异,属于不同的软件,因此谈不上谁侵犯谁的权利;其二是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对方的软件,被指控的软件是自己独立开发的,即便它与对方的软件存在实质性相似也不构成侵权。按照这种方法,开发人员从一开始就应当有意识地采取一些措施,以备日后可能发生的侵权纠纷。在长期的版权实践中,计算机软件版权方面逐步形成了一些用来判断侵权行为的标准,比较著名的有:

1.传统标准__“镜象复制”法

以镜子反射原理来判断的传统镜象标准往往不能有效地打击版权侵权活动,因为一般来说,不会有全部一样的计算机程序和文档。

2.“实质相似性加接触”标准(SubstuntialSimilarityandAccess)实质相似性有两类:一是文字成分的相似,以程序代码中引用的百分比为依据;二是非文字成分的相似,强调应该以整体上的相似作为确认两个之间实质上相似的根据。所谓整体上的相似是指程序的组织结构、处理流程、所用的数据结构、所产生的输出方式、所要求的输入形式等方面的相似。接触是指被控方曾有“看到或复制对方版权作品”的机会。实质相似和接触结合起来即构成判断是否侵犯软件版权的标准。

3.“结构、顺序与组织”标准(美国SSO标准)结构(Structure)是一个程序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如指令、语句、程序段、子程序和数据结构等、顺序(Sequence)是让计算机先执行哪些结构,后执行哪些结构的前后次序,即程序中的处理流程。组织(Organization)是指这些结构之间、流程之间以及结构和流程之间的相互关系(如层次嵌套关系、调用从属关系、串行并行关系等)的总体安排。

在判断中通常将程序的结构、顺序、组织相似作为认定两项程序之间存在实质相似性的准绳。这些标准在立法实践中尚未得到完全认可,但是司法实践中已在应用,尤其在美国,由于英美法系采用判例法制度审理案件,这些标准在司法审判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软件开发人员必须进行自我保护,通常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开发人员应能够列举出本程序与他人程序之间存在的不同点,可以通过程序的空间、子程序与模块、程序语句及操作系统的信息接口等方面来比较。

(二)开发人员能够指出本程序中的重大改进,并且能说明这些改进对于实现程序的功能和改善程序的性能所起的积极作用,即:以证据说明所开发的程序包含了本企业软件编程人员的创造性劳动。

(三)在开发过程中,将全部工作文档化。文档是诉讼中的重要证据,每个文档产生的时间都应当准确记载,文档越多、越详细,文档之间越能相互协调,连贯统一,对证明软件的独创性越有利。

(四)在论述中应明确指出硬件对程序设计的限制。如果开发人员能证明程序的相同点或相似点是由于存在思想概念__表达同一性,那么承担侵权责任的可能性就几乎没有了。

(五)在编程中开发人员应尽量避免采用相同的界面信息。例如对屏幕显示,在保持简便性和清晰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改变显示的顺序、命令、菜单、图象、应答词等,至少在外部形式上避免雷同和相似。

(六)说明软件人员在开发过程中处于封闭状态,并未接触过对方的版权作品,完全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发挥个人智慧创造的智力成果。

在与他人发生软件版权纠纷时,企业和软件开发者通过上述措施,可以达到以下目的:1.被控作品中虽然包含了对方作品中的独创性成果,但被控方证明自己也是独立创作的,而非复制的,则这种包含是创作上的巧合,不属于侵权。2.被控作品中包含了对方作品中的非独创性成果,就是说这部分内容虽然在双方作品中相同,但它可能是公有领域内的素材、知识,故不存在侵犯版权的问题。3.如果被控作品中以独创性的方式包含了对方作品中独创性成果,则也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被控的作品已构成全新的再创作,不构成侵权;二是被控作品尚达不到全新创作的程度。

软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其他程序)及其相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规范、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是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

公布权是指作品公开的权利;

第二,署名权是指鉴定作者和署名的权利;

第三,修改权是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第四,复制权是指通过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配音、翻拍等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

第五,分配权是指通过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副本的权利;

第六,租赁权是指承诺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类似拍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但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权的第二目标;

第七,广播权是指通过无线方式在地下广播或者传送作品,通过有线传输或者广播方式向公众传送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扬声器或者其他类似的传送符号和图像的工具向公众传送广播作品的权利;

第八,翻译权,即把原文软件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授权他人行使软件并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以部分转让他们的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将从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生效。自然人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他的一生和他死后五十年,在他死后五十年的第一天结束;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软件公告后第50年起软件的合法副本所有人是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合法软件副本的人。获得软件后,他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第一,根据应用的需要,将软件放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设备中;

第二,为了避免失败,制作副本,但这些副本仅供自己使用,不得被他人使用;

第三,为了在计算机的实际应用环境中使用软件并且可能改进它的功能,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但是这个修改后的软件只能由它自己使用并且不能提供给第三方。

如何保护软件著作权?保护软件著作权的方法有哪些?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一般来说,软件著作权意味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我相信每个人都知道中国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更多,那么软件著作权保护什么呢?软件著作权保护什么?1.软件著作权保护什么?1.计算机程序是指可由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设备执行的编码指令序列,例如计算机,或可自动转换成编码指令序列的符号指令序列或符号语句序列。同一个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是同一个作品。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就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侵犯隐私罪立案标准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提及隐私权字眼的明文条款。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害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版权保护对于版权市场具有哪些意义?

有些人会认为,对于版权保护最重要的就是保护个人或者企业利益。不过,进行版权保护不仅仅只是为了利益。对于整个版权市场来说,也有着非凡的意义。小编就给大家讲讲。

1、有利于良性竞争版权保护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抄袭度,如果没有版权保护,作品抄袭便泛滥成灾,原创的价值也随之被贬低,对于作者来说,是一种损失和打击。企业之间进行作品抄袭,势必会造成恶性的竞争,扰乱市场环境。这时候版权保护就尤为重要了,拥有作品的版权才能拥有更强的竞争力。版权作为企业、个人的一种无形资产,可自由进行版权许可、转让,而版权证书此时就相当于作品唯一的有效“证件”,且有登记版权的软件,在各大会展中可提高企业的实力、权威。

2、版权保护有利于创新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公司而言,版权保护都非常有利于创新,一个人有了新的想法并付诸实践,当他的创意被接纳并保护,他的个人价值得到了体现,由此受到了极大的鼓励,创作便更有动力。此外,当创新的作品出现,就有更多的人受到启发,得到创新的新思路,由此激发出更多优秀的作品。

3、鼓励和保护个人发展如今的互联网时代,作品抄袭变得更轻而易举,各行业各领域的抄袭事件频发。身边的设计师朋友以及文字工作者都深受其害,自己的作品被模仿或者抄袭的现象屡禁不止。若是事态严重,有版权保护在先的可以走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在这其中,创作者的权益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以出版商,出品方为代表的资本力量其实也是版权保护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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