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版权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作者:徐州邦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5 08:15:53
有些人创作依靠一己之力,而有些作品制作较为复杂,需要进行合作才能完成,两人可以进行合作进行。那么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一)一般情况
合作作品是由两个人以上合作创作完成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创作是一种智力活动,仅仅是出资,不能成为作者。这是合作作品与委托作品的重要区别。
(二)共有人死亡时,著作权的归属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者享有。
(三)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和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合作作品分为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和不能分割使用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如甲乙合作写一本法学著作,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是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
软件转让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吗?现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需要明确的是否采用书面合同来实现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完全属于私权。在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时,签订书面合同自有其必要性。
理由是:一、签订书面合同能够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防止不必要的纷争产生;二、软件转让合同涉及转让的目标(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转让该软件)、转让的期限(短期还是永久转让该软件)、转让的价格及价金的支付(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全部价款)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不用书面方式一般不容易明确,而且不利于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
版权转让过程中,受让人有哪些责任?
版权转让时双方当事人分为转让人与受让人,小编以受让人为例,讲讲转让过程中受让人的责任,供大家参考。
一、版权转让中受让人的责任
1、版权重复授权、转让中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版权如同物权一样,具有绝对排他的性质,是绝对排他的权利,应当排除任何人的侵害,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害和妨害的义务,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也不例外。因此,基于版权归属的确定,在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且应当判令其停止使用行为或停止侵权。
2、版权重复转让和授权中善意受让人和被许可人的赔偿责任保护善意第三人,从而维护交易安全,最终促进交易繁荣,是任何产权交易包括知识产权交易的客观需求。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对善意第三人的问题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及其司法实践是承认对第三人的信赖保护的。在后受让主体作为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已经依据合同支付了相应对价的情况下,不能再判决其赔偿在先受让的损失或返还其所得利润。
权利人将版权重复转让或进行专有许可的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属于一种民事上的欺诈行为,法律应予禁止。在先的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被认定享有版权,而后受让主体作为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无须赔偿损失或者返还利润的情况下,在先的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起诉要求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应当如何看待,应当向重复转让、授权的权利人进行追偿。如果在后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受到损失,也可以依据合同向权利人进行追偿。权利人应当对其欺诈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品版权登记,版权引起的纠纷是多不胜数,比如文学作品,音乐版权,影视版权等等,面对没有版权经常被侵权我们的利益。那么作品版权登记应该怎么做?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作品版权登记应该怎么做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申请人缴纳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发放登记证书
版权登记的好处:
1、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徐州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可以用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技术入股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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